关于省级机关办公时间调整的通知(2023.6.19)

发布者:党院办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19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办公时间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1〕45号)精神,自7月3日(星期一)起至9月15日(星期五),省级机关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