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学校召开2018年第8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学习贯彻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重要批示精神。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刘剑虹主持。
在我校高等教育60周年暨办学102周年校庆活动之际,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分别对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批示。
会议认为,省领导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湖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视和关心,从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高教强省战略的高度,对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凝练学科特色、加快内涵发展、全面开放办学、做强服务地方等工作提出一系列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为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区域性大学——“湖州师范大学”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充分肯定了学校改革发展成就,并对学校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对动员全校上下以校庆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凝心聚力,协同奋进,共同推进“湖州师范大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校上下要把学习贯彻省领导的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准确把握重要批示的精神内涵,结合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三步走”战略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二是要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来校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聚力更名大学工作,早日建成“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三是要围绕省“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以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契机,全面提高内涵发展质量;四是要坚守师范教育优良传统,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更多“明体达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五是要精准对接湖州、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水平打造大学与城市命运共同体,高质量服务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
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车俊同志、省长袁家军同志重要批示的意见》,并通过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载体,组织好师生员工的学习贯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