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机关办公时间调整的通知(2017.9.27)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7浏览次数:37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办公时间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1〕45号)精神,自9月18日起,省级机关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